中国证监会放宽了上市公司回购自身股份的规定,旨在提振股市表现,中国今年为全球表现最差的主要股市。
据昨天发布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的一份征求意见稿显示,上市公司在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批准之后就可以回购自身股份,并且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,无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。
中国政府正面临压力来振兴股市,今年股市惨跌61%,之前在2007年猛涨近两倍。政府在上周取消了购买股票的印花税,并表示将增持三大国有银行的股票以提升投资者信心。
中国证监会表示,上市公司股东需要决定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、股份数量以及计划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。上述征求意见稿称,上市公司不得在业绩公告前10日内回购股份,如果上市公司即将公布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,也不得回购股份。
据上述征求意见稿表示,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,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%的,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。
中国证监会表示,将在9月28日之前就上述规定征求公众意见。